《穿越之虫族主宰在异界》同类小说推荐

作者: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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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殿下对着名楼花魁霸王硬上弓?还令着另外一个娇俏的狐妖小姑娘整夜侯在楼外?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竟还是一个穿越者?究竟是世俗价值的扭曲,还是人文道德的沦丧?老大爷侧目蔑视,呸!以前被忽悠看了些某明神女录,难受许久,所以准备自己来写一本解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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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复苏;崩坏的规则,扭曲的世界。无端穿越来到异世界的江晓置身于魑魅魍魉中,却发现自身的影子可以吞噬,不断诡化...是人是诡?亦正亦邪?天道之下皆蝼蚁,执掌宿命得超脱。我即天命!书友一群:1074388778(空位少)书友二群:543104291(空位多,喜静,少闲聊)书友三群:638110031(空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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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这个行当,萌芽于先秦,发展于隋唐,泛滥于明清;汉代张良、三国诸葛亮、明代刘伯温,不同时期的代表人物,都在手相、面相、八字、八卦中辨认着人类的命运。祖爷,生于1902年,卒年不详,民国时期名震大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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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杨间,当你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死了......” 一张诡异的羊皮卷,一只窥视黑暗的眼睛,这是一个活下来的人经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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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30)

5年前 6
警告:本系统只负责随机传送,不附带其他福利。每穿越一次世界需要扣除宿主三成寿命,每个世界最多呆10年。需要的请报名!
2年前
看到有人骂我就放心了
6年前 4
强行加入女主也就算了,还是个圣母婊,刚认识就要把虫族指挥权教给她,主角是种马吗,看着窝火
11年前 30
本人是因为喜欢星际争霸才看着书的,作者小学文笔还有圣母其他人说的没错,这书是作者的第一本书,作者写这书也没打算赚什么钱,更多的是爱好,原本也不打算说啥, 但作者太想当然了,种族和国家的战争是不分对错的,主角配得 上我及虫群 这句话?虫族的一腔热血都喂狗了。建议喜欢的人看一下 我的第三帝国和罪恶之城。我在主角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叫做责任的东西
7年前 6
我去,那个若若圣母婊,主角见到妹子就sb了
11年前 71
虫族是什么?虫族代表着侵略,征服,霸道,主角没这些性格怎么做虫族主宰?还守护,还剑鞘,去他娘的,虫族主宰需要剑鞘不?征服就是最好的守护。虫族不需要另外的意志,也不需要假仁假义的说是好人,
11年前 18
兄弟我顶你,看了十多章,快吐了,感觉好假的说,还虫族,滚粗吧,都快圣母加龙傲天了,孩子们,看看《蛊真人》吧,见识下黑暗流主角的样子,别没水平一直BB…
11年前 15
好好的用虫族就可以了,去学什么功法,用什么宝器,整本书主题都被破坏了,主角就是一龙傲天,女的一见就爱上,不符合逻辑,看这本书是为了来看虫族在异界的那种反差,主角要最大化利用虫族,我在这本书却看到了主角学习到功法而高兴,真丢脸,这本书我唯一看到的亮点就是虫族数量崛起快,这个非常到位,但是作者却花心思在功法上不在进化上,其实只要强化主角力量,到达无坚不破就可以了,虫族每一位成员都会给主宰提供一丝力量,不同成员提供力量值也不同,没必要浪费时间学功法,这本不是修真小说,是虫族能力穿越小说,故事背景不好,明明魔幻背景比修真背景更适合穿越类小说,至于主角收刮宝器自己用更是一大败笔,虫族强大的基因不用,肌肉群不用,角质层不用,骨骼不用,恢复力不用。我只看了全书的三分之一,后面有没有出现这些我不知道,但前期真的写的差,别说什么书都没看完就唧唧歪歪,一本书连一个好的开头都没有,还指望别人看完么。
11年前 505
如果把西游记倒过来看,其实更精彩。如来派师徒四人带上八部天书和小白龙去东土大唐传教,在一路上遇到了各种妖怪,打来打去发现他们都是有后台的,无论怎么作恶都不受惩罚,八戒和沙僧觉得太黑暗了,无奈一个躲进了高老庄,一个钻进了流沙河,只有悟空坚持正义一路斩妖除魔护送师傅东去传教。结果天庭对悟空实在忍无可忍就和如来达成协议——我们可以保证唐三藏平安到长安,不过你得把孙悟空这个刺儿头给办了,如来同意了,在一翻阴谋之下,白龙重伤坠入山涧,悟空败了,被压在了五指山下,而唐三藏却抛弃了孙悟空,孤身来到长安,在长安传完教,被封为御弟,享受完荣华富贵,寿终正寝。就这样过了五百年,悟空终于从五指山下逃了出来,一声不吭,把天庭搅了个天翻地覆,天庭被逼无奈许诺让猪八戒化为人身,封为天蓬元帅,沙和尚封为卷帘大将,只要他们能够杀掉孙悟空。最后的最后,因为兄弟相残而心灰意冷的悟空去寻找菩提祖师解惑,然后他封印了修为,如意金箍棒扔进了东海化作定海神针,回到花果山,陪着猴子猴孙过完了平凡的一生,最终在花果山的山顶化作了一块石头……这才是真正的社会
6年前 7
我是支援中东的中国特种兵,是个狙击手,今天执行任务的时候蹲到了老美的狙击手,他就在另一个掩体后面,也发现了我。 我们两个都躲在各自的掩体内,不敢露面。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们两个却静静的对峙,谁都没敢动。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对面掩体后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知道那个老美待不住了,他想跑,我架好枪,只等他出来送他归西。 他的确出来了,我瞄准头部一枪开了过去。可是刚刚开枪我就后悔了。 因为,他在头盔上绑了一个华为,被我不偏不倚的打中了。 对方也有所准备,在我开枪的一瞬间,也对着我开了一枪,我急忙缩到掩体后,躲过了一劫。 老美的确狡猾,居然懂得用华为挡子弹。 我犹豫着,从口袋中掏出战友送我,一直未开机的三星note7。 我点燃一支香烟,考虑了好久,才按下开机键。 三星note7并没有爆炸,这让我长舒了一口气。 我计算了一下我和老美之间的距离,算准了抛物线,然后默默地掏出了我的小米。 中东有时夜晚寒冷,我经常靠它取暖,现在,除了取暖,它还可以帮我一个天大的忙。 我翻着小米的电话簿,终于找到了一个号码,备注是三星note7。 我又翻了翻背包,从中掏出一个苹果7,这是我在战场缴获的,现在,也能派上用场。 现在,机会只有一次。这次,不容有失。 刚刚对战之后,老美的狙击手显然处于上风,一直在悄悄地瞄准着我,我并不敢露头。 把手中烟头摁灭,我心一横,成败,在此一举。 躲在掩体后,我将苹果7猛的向上一抛,紧接着在极短的时间内,我将三星note7抛掷到老美藏身之处,另一只手抓起我的小米,拨通了电话。 “轰”一声巨响,我明显感觉到我的掩体颤了颤。 我默默地掏出了仅剩的最后一根香烟,点燃,深吸。 最终,我赢了。只因那老美贪心的用瞄准镜看了一眼苹果7,而没有狙掉足以让他失去生命的三星note7。 明天,我的敌人是谁,我是否能继续活着,还是未知。 香烟燃尽,我拿起了仅剩的小米,发了这条评论。 默默地坐了许久,我下定决心回去要向指挥官申请一台诺基亚,我还缺个趁手的近战武器。 夕阳下的余晖,我扛着枪,准备回去报道。 有的时候,改变战场的,真的是高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