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帝国1795》百战据河山,揭地掀天,想见当年气概;三章遵约法,经文纬武,犹存故国冠仪 魂穿为兰芳大总制罗芳伯之子, 共和?帝国? 这是毫无疑问的,当兰芳帝国建立的时候,全世界都要臣服于它的枪炮、战舰之下。
看见兰芳我就不想看了
控制思想,行尸走肉。
这种书现在禁止了,不知道为什么
内容就不看了,但既然有人给飞卢打广告,那就给你刷个满分。
看见兰芳我就不想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