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剑圣

作者:柿子鲸 状态:完结 热度:383
★★★★★ ★★★★★
7.2分

时代变更,异族侵入,旧有科技体系崩溃,世界倾覆。历经大战,人类文明却在新的超自然体系下延续,甚至更加繁荣。在人人高武人人如龙的曙光新时代,少年郑礼降临异世,剑灵相伴,终走上自强不息的命运之路。不太正经的简介:那啥,本书挺正经的,就是正经的有很多兽娘、舰娘、车娘、剑娘的世界.....呃,真的正经,信我。

书友评价

书友11508 1年前

追忆mark,4.2,结尾较为仓促。

今夕何夕 朽木自雕 2年前

书挺好看的,挺细,就是主角太矫情了,这种背景下主角的心态怎么还没摆正?甚至有一张吐槽主角没有强者枭雄的心态。。。就很折磨人

书友97296 2年前

前面太慢后面太快,出场人物太多,设定太大,主线过多,还全是大长线,所以一提速就给人烂尾的感觉。

书友14077 3年前

兄弟们,安利一下书呗,相信爱看全民剑圣的你们[炸鸡][炸鸡]

等风来 1年前

这就是一本设定集,从头到尾不停抛出新设定填充内容,七成以上的篇幅都是对设定的诠释和定义。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魔法种族大穿越。

书友34911 1年前

作者是真不会起名字

sLinen 3年前

故事:史诗级 文明设定:史诗级 角色:史诗级 大事件的描写:史诗级 绝了。

剑丶心 2年前

好好的一本书,被一群只看爽文无脑文的傻逼给搞没了

书友18973 1年前

电影界有句俗话叫做倒叙出烂片,这书我就呵呵了,你们自己体会吧。

书友48632 2年前

写崩了,对于主角的成长没有感觉,双城副本之后就崩了,前面铺垫的人物也基本都不出场了,到后期不是冒险类的文章了,看起来没有乐趣,12星座也基本没提。后面一半疯狂赶进度,显得无趣

书友38418 2年前

人渣,变态,鬼畜,宙斯?悲风!! 郑礼:啊对对对_(:D)∠)_

728297548 2年前

从疯巫妖追过来的

书友82133 2年前

大概要结尾了,猎杀阿特尔神是郑礼对过去的郑思诚的一个证明,也是对大众的一个证明——证明当年郑思诚的选择没错

书友66904 2年前

秋之山副本之后就崩了,作者自己都不想写了,现在这本就是食之无味的鸡肋

我该取个什么名字好? 3年前

不会真的有文盲看不懂吧?[捂嘴巴]

闲想 2年前

真的可惜了,可能小白无脑爽文更受欢迎吧 ,反而用心写的赚不到钱

书友34149 2年前

这是要强行完本了啊,可惜了这么好的设定,完全没看够啊

书友92300 2年前

这本书世界背景太庞大了,我还以为这刚开始呢,就结束了

泓毓 2年前

重新开始了个寂寞最后还不是宙斯。。。

Faner儿 2年前

错别字有点多啊

书友78692 2年前

文风好熟悉,和疯巫妖,疯骑士,守望者好像,是松鼠的马甲吗?

胡黎 2年前

别乱换马甲这是你的致命一击。你的书不适合新手看,我是比较喜欢你的书,世界观大,全面战争是你的强点。另外,不足之处就是解释太多了,让人感觉冗杂。感觉疯巫妖那本书是你的顶点,还有本写了一点就没写的,那个故事构架也很好,可惜了。宣告一下,悲风神教已经壮大(很多书评都看得到悲风,非常成功的角色)

枫幻 2年前

可惜了,这本书无论是设定还是作者的文笔都是一等一的,跟目前世面上绝大多数小说不同,作者是真的用心在构造一个世界,所以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细节,只有静下心来,一点一点去看,才能体会到这种仿佛真的存在的另一个世界的美,对于那些习惯了快餐式小说的读者来说,这种需要画时间去看设定的小说自然是说明文,但对于感兴趣的人来说,这就好比另一座瑰丽的文明, 这本书的设定是有大火的趋势的,只是可惜没有被合适的人看见,就像fate的英灵以及JOJO的替身一样,同样的还有魔物娘图鉴,不过魔物娘图鉴有一批忠实的粉丝,这本书却没有,而这么草草完结了,只能说对的上电波的人太少了,还有这个名字确实取的不好,吸引不了同样电波的人,大多数人第一眼都会将本书当成是那种快餐式文学, 可惜了

书友77628 2年前

好久没看了,今天过来一看。果然要烂尾了,我就知道这本说明书写不了多久的

书友54972 2年前

唉!真的可惜,这本书确实挺不错的,但太过冗长的一些东西使它没有疯巫妖那般热血,希望作者大大下一本书更加精彩吧!

出落微安 2年前

作者明显有东西的,不管是设定还是体系,人物塑造都很不错,文笔也老辣。 听说是疯巫妖的作者新马甲,但是吧疯巫妖我看完了,这书我看了30章就看不下去了,难受。 抛设定我能啃,插叙倒叙我理的清,啥问题都能解决,但这各种强行幽默实在难受,阅读体验极差。

书友70436 2年前

这个书有点超级让人讨厌,每次在一个算是小高潮或者小悬疑的地方插叙故事背景或者设定,插也就完了吧,还一插就大半章,插到后面我都快忘记之前想要看的结果了。明明领取剑灵吧,一大半都是讲背景,明明剑灵很牛逼吧,结果背景讲完后,我都快忘记主角过来做啥了。再一再二的。。。忍到现在,不知道我还能再看多久,情节太散了

枫幻 2年前

失忆前的男主,应该算是那种真正意义上史诗级的大英雄,放到神话里比,那至少也是相当于奎托斯、普罗米修斯的结合体,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两位的合体究极加强版,除此之外,也拥有着非常强大的魅力,无论是人格魅力还是性别魅力,还是一个典型的自我牺牲型英雄人物,漂洋过海、舍弃一切,跟随者、朋友、爱人,时间、记忆、自我,统统都被他放下了,尽管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很多人,可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样做。

阳光明媚 2年前

我以为才到中期,谁知道直接完结了,白瞎了这么大的世界观,阑尾

书友84462 2年前

轻小说直接改名叫水文算了 区别无非是水多水少 作者既想写故事又这么水 光前面百章就劝退多少人 花了几十万字 百多章啊 具体写了几个情节? 后面故事展开了也没好多少 一样的水 个人赛团队赛写了几百万字 大半本书 又写了多少情节 水文就适合写点轻松搞笑日常 量大管饱 读者喜欢 作者满满赚 普通人和正常作者以及水神区别 如何水 1,普通人的写法: 我把电池塞进了手电筒。 2,正常作者的写法: 我把两节一号电池塞进了那个有些破旧的手电筒。 3,水神的写法: 现在,我的手里有一个老式的手电筒。握着它,我心里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 我观察了一下,它和其他的老式手电筒一样,在臀部有一个可以通过旋转来打开的盖子。 打开盖子,不出我的所料,对着里面空空如也 我沉默无语。 我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想投湖自尽的感觉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因为我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是下楼去买两节电池,还是在家里找两节电池。人生何处不麻烦 虽然现在是白天,而且我还没吃早饭,但是,它作为一个老式的手电筒,里面却没有两节一号电池,是非常非常不合理的。有谁听说过这种事?没人听说过的事,我怎能允许它的发生?? 我也是人!我也有感情!!! 只是………做选择,真的,真的,很难。 下楼买电池,要穿衣服穿裤子,还要提防自己忘了带钥匙,要躲避街头的飞车,还要警惕天上的陨石;想到这 我沉默无语 …… 可如果在家里找,我亲爱的朋友们,都这个年头了,还有谁的家里还会储备着一号电池呢? 我前思后想,左右为难,考虑了差不多有两个钟头吧。。。。 最后,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好吧,只能把我口袋里的这两节一号电池放进去了。 这两节电池是我前后女友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我曾以为我不用做出这样的牺牲,其实不是,在电筒与电池的漩涡之间,卷入的是所有人。 人的一生就是解决问题的一生,如果你手上有一个老式的手电筒,它的重心不太对劲,那你就把电池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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