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是潭充满活力的脏水,从里面摸到大鱼可是件技术活儿。一九六八年的纽约由法律,金钱,政治构成的故事。
穿越写失忆就不要穿越了
写作手法有问题,作者总是高潮时来个不应景的玩笑或者戛然而止 ,这种强行搞笑和中国话,在这些场景中非常不搭,这些中文谐音真是极度无聊,我更喜欢一个精英聪明不犯明显白痴错误失误的主角,而不是像个搞笑段子里的那样,这和整个场景完全不搭!
挺不错的,就是整天和那个黑大个做饭让人看了不舒服,做饭这个桥段大部分是追女孩用的,你个主角天天给黑大个做好吃的,实在很违和
完结了吗?怎么没声没响的
很不错,美国当时可真的太乱了,群魔乱舞,书里也刻画的很好
胜诉有可能下落不明
我不知道这书砸通过审核的,政治和性描写的那么赤裸裸!
没有细节,太大概了,作者也写不出年代感,说到底就是普通网络写手,老老实实抓个重点,细致描写,符合大众读者,恰一波钱,你爽大家也爽。
写的可以,不过应该被和谐了吧,这类书很难把握尺度的。
怎么回事,咋还断更了
简直无法入目,第三个案件,因为女教师而不得不加入,就搞笑,恶心死我了。
感觉写作手法没对,看着场景很散碎不连贯,看着很累。
挺不错的。
前面字词很不通顺
写的不是很喜欢,全文以对话形式张开,描述的画面非常窄就像一个镜头而不是一个场景
谁知道作者以前写过的书?说是被禁了?
纵观中外历史,女人当政都是把国内弄的乱七八糟的
不明白为什么主角在米国的小说老喜欢设定成混血。
这作死的搞起了金斯伯格,一起成为米国大法官么?
穿越写失忆就不要穿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