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坐在夜晚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听着“他们”的窃窃私语,享受着“他们”的喧嚣。
主角重生穿越到西方异世界,通过与活人死人打交道,逐步了解诡异世界。感觉这本书最精妙的就是人物的心理描写。主角魂穿到异界死者的躯壳上,却被爷爷狄斯看穿,随后狄斯便陷入了一种矛盾,究竟是杀死这个占有自己孙子躯壳的异魔,还是保留他的性命?作者将此种患得患失的心理表现的很出色。而后面一点点的转变,二人关系的峰回路转,让人看着揪心而又期待发展。 同时,本书还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它的日常感。在书中,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对生活的细节描写。那些细节融入书中的世界观,起到丰富完善的作用。同时它们也能使读者更能深入书中的世界,与角色产生共鸣。我个人认为,目前为止最漂亮的一章是第三十一章,本章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冲突,但本章凸显出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感觉似乎都不是一个人写的,魔临和深夜书屋还行,这本看的累看不进去
又一本设定让人眼前一亮,却无处不在灌输作者个人私货的小说。这主角人设不讨喜,透着一股小家子气,还不如轮回乐园畅快淋漓
搬出明克街之前:卧槽五星神作 搬到鱿鱼丝家到上破岛之前:三点五星,还行 去那个破岛之后到现在:一星都嫌多,一坨答辩
我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不喜欢看纯洁小龙的书了。矫情!说教。魔临和深夜书屋就是这样,都是一个套路,他写书就是突出一个自嗨,除了文笔好点以外一无是处
这本小说最好看的是第一卷,后面越写越差。作者明明可以利用作者特权让主角的装逼更合理,可后面的主角装逼让人越看越恶心。主角可以是善良的,邪恶的,自私的或者其他类型的,但绝对不能是让读者拧巴恶心的。比如说着下属是家人,看行为却把下属当狗在用…
一个穿越党没有金手指,遇到灵异事件,唱个歌就把灵异吓跑了,真无语,我吐了,后面几章长篇大论的,啥都没说,看不下去,评分是刷的吧。 《明克街13号》圈
必味太浓了,我是看过作者好几本书的,当看到第六章,卡伦破罐子破摔的时候,有种强烈的即视感,因为他笔下所有的角色,都这样。 他腻了…… 我也有些腻
大家千万不要被距离现在四五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的读者发的书评给误导了,我甚至怀疑作者得罪人了。
看这作者的书,怎么说呢,就像看一个带着耳机听着交响乐的小丑,在菜市场大妈们身边疯狂的澎湃激昂。然后他就没头苍蝇一样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迷失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味的呢?应该是从队长这个角色出现后,这个角色塑造的相当失败,连带着情节变得无聊,越来越无聊。。。暗月岛这个副本设计因为这个队长也感染了这种平庸的无聊。然后这书就越来越平庸了,完全没有前期的精彩。另外这书还有一个该死的缺点,战斗体系很凌乱,家族体系教会体系各种技能阵法没有任何设定,想到什么就随手写一个,打斗起来甚至连技能最后都懒得描述了。真的很可惜浪费了这设定,你看诡秘这点就很好
精致的利己主义,后期充斥着小布尔乔亚的傲慢,不追了,评价为干粮
真不喜欢这个主角,又当又立的,要后宫就后宫呗,这样写的看的好不爽。溜了溜了。。。
最好看的是第一卷,后面越写越差。作者明明可以利用作者特权让主角的装逼更合理,可后面的主角装逼让人越看越恶心。主角可以是善良的,邪恶的,自私的或者其他类型的,但绝对不能是让读者拧巴恶心的。比如说着下属是家人,看行为却把下属当狗在用…
为什么这种小说能在起点前十这么久,第一卷以后全是史,看的我恶心🤮,主角又当又立一股绿茶味,不更进主线,通篇的废话水章节
看了一百来章直接跳到结局,主角太顺了没点意思,也太婊了,自己成神不允许外人成神
这本书只能说及格,之所以及格是因为打破了现在市面上小说的一贯套路,给人新疑,耳目一新的感觉,因为新意的题材往往最能抓住观众的胃口,但是作者对这类题材的写作水平还有待提高
本书实乃集爽文糟粕之大成。道貌岸然,令人作呕
果然跟评论里说的一样,前200章还行,后边越写越烂
比诡秘差,肥龙笔下最不讨喜的主角,只能说又当又立太会装,前世一个心理医生,穿越就是我是大佬心态,除了冒死去神性污染地洞,挽回了一点印象分,否则真是一个恶心的主角,拿着秩序之神得馈赠骂秩序之神,口口声声神有罪,又让手下把自己当神,我也没搞懂神有什么罪,就像是因为很多贪官,所以官有罪,我要当唯一的官
看到500张看不下去。要把下属当家人,实际是当成狗用。主角性格又当又立,纯恶心人
离开明克街后我听书倍数没有底过2倍,越后面越矫情,魔临是矫情做点缀,明克街是矫情做主角,我感觉坚持不下去了,作者爽文化没有自己风格了,跟烽火跟老鹰一样,土豆,三少,辰东,西红柿,肘子,耳根这些人作品以前我很喜欢现在没碰过,怪就怪被爽文荼毒出抗性了,喜欢一些比较有剧情的作品
二刷四星半,少半星因为结尾有点急。书评不看也罢,本来想看看有深度的讨论,结果一群没看懂的人在那哇哇叫
故作高深,左右摇摆的设定,看的头疼,有种作者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的感觉,各种故弄玄虚,自我感动
有点恶心人
三分之一的内容看了好几个月了,很疲乏不准备再坚持了。一直在期待精彩的剧情,但终究还是那个样子稳定发挥,男主的强总是故弄玄虚,作者用各种花里胡哨的写法来凸显男主,但就是没有爽感,一次两次感觉新鲜后面就算了,对我来说剧情太悬浮,作者笔下宏大的世界观着实没有让我代入其中,没有个明晰的主线故事肆意发展看的我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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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怎么样先不说,最新一章番外居然得全订才能看...
主角人设塑造是真的流弊了,目前看到两百来章,其他的不说,就贝尔纳跟主角啥仇啥怨,不会真的为了正义吧,不跟你觊觎禁脔一个道理,跟女同事一个房间,不发泄自己兽性也就算了,不能回避,作者在写些什么,真的是不愧能吃这碗饭的,莫得写的那些歪理,怕是自己都笑了,果然第一眼不喜欢的,就算后面来看也是垃圾
三分之一的内容看了好几个月了,很疲乏不准备再坚持了。一直在期待精彩的剧情,但终究还是那个样子稳定发挥,男主的强总是故弄玄虚,作者用各种花里胡哨的写法来装b,但就是没有爽感,一次两次感觉新鲜后面就算了,对我来说剧情太悬浮,作者笔下宏大的世界观着实没有让我代入其中,没有个明晰的主线故事肆意发展看的我太累了。
如果要看,一定要看完。 不要重剧情,要重意境。 最后,赞美秩序。
主角重生穿越到西方异世界,通过与活人死人打交道,逐步了解诡异世界。感觉这本书最精妙的就是人物的心理描写。主角魂穿到异界死者的躯壳上,却被爷爷狄斯看穿,随后狄斯便陷入了一种矛盾,究竟是杀死这个占有自己孙子躯壳的异魔,还是保留他的性命?作者将此种患得患失的心理表现的很出色。而后面一点点的转变,二人关系的峰回路转,让人看着揪心而又期待发展。 同时,本书还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它的日常感。在书中,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对生活的细节描写。那些细节融入书中的世界观,起到丰富完善的作用。同时它们也能使读者更能深入书中的世界,与角色产生共鸣。我个人认为,目前为止最漂亮的一章是第三十一章,本章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冲突,但本章凸显出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