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

作者:七七家d猫猫 状态:连载 热度:58674
★★★★★ ★★★★★
7.1分

三十年后,又或者更遥远的未来,当人们回忆起九十年代摇滚音乐的辉煌、好莱坞电影的灿烂时,是否会提起这样一个名字,“雨果-兰开斯特”,又是否会感叹连连地说到,“想当年,我经历了雨果创造奇迹的那个年代”。1992年的一月十四日,雨果-兰开斯特在第十二届金酸莓奖上痛哭流涕地领取了他的第一座最差男主角奖,成为首位亲自到现场领取金酸莓奖的人物,在历史的页面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但是,从那之后,雨果却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一条道路,开启了他足以载进史册的一生。他的名字注定将成为音乐史和电影史里,最为闪耀的一个标志。摇滚群雄并起的1993年,电影佳作云集的1994年,雨果-兰开斯特的名字,赫然成为其中不容忽视的一员。

书友评价

书友18201 1个月前

主角又圣母又蠢,别人做慈善:基金会合法避税两全其美;主角做慈善:所有收入先交50%税,然后……剩余的全捐了……捐了…了. 税后做慈善第一人[呲牙笑]…… 还有,整篇文章充斥着一股苏味/基味,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女生,如果不是的话强烈怀疑性取向(非贬义,不过直男读起来确实有些别扭)…… 我全文看完了,读着的时候一边骂一边看,现在看完了有种自己浪费了几个星期时间的感觉,作者的其他书应该是不会看了,写的确实太磨叽了,不是那种可以忍受的"细致",真是"磨叽",看书过程中经常性的要跳过章节,而且也不适合听书,你能想象写到关键情节,然后作者水个十几章无关紧要、你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内容,就是不推进主线的折磨感觉吗?就是这本了。 我其实也不喜欢那种太白太过于无脑的文风,点名白色十三号的大部分作品,但这本又走了另一个极端,过于磨叽以至于烦躁甚至看的直接火气起来了,有种2010年以前那种主流肥皂剧的纠结感,在当中时你确实会被吸引,但结束后立刻破口大骂那种,不推荐观看

书友18201 2个月前

你写电影写音乐我都无所谓,但你把主角玩乐队的情节写的那么详细是要干嘛??难道真的有人看美娱文会对主角组建乐队、面试成员、街头表演……这些内容感兴趣吗??这部分真是败笔!恶心死了!我也不喜欢那些太过于直白的小白文,但你这纯粹用玩乐队来水字数也好不到哪里去。不是啊,,真的有人喜欢在电影文里看主角玩乐队吗??????????

寄桑べ 9年前

看得出作者很用心,文笔挺好,即使不了解美娱读起来也不让人生厌。唯一败笔就是雨果与查理兹的感情,简直如同老太太的裹脚布般又臭又长,令人作呕,尤其是查理兹跟完美先生分手后雨果明明有机会表明心迹却还是跟前面一样故作矜持。事实上雨果与查理兹之间的这种暧昧而克制的描写从小说开端就出现到第1900章还没有任何进展,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对这种描写自鸣得意所以才这样设计,但这样确实让我感到厌恶,恶心!我不否认作者描写的优秀,事实上作者对于这种细腻感情的刻画很是拿手的样子,但相信我,惺惺作态1900章任谁都会厌恶。

663889029 9年前

三百章的故事,能水出一千八百章,真尼玛牛掰!特别佩服那些能看的下去的朋友

书友18201 2个月前

乐队太恶心了,纯纯画蛇添足,讲道理这作者文笔和描写电影部分的节奏确实不错,但你这个写啥都要带点乐队、音乐情节,你难道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写的书成绩老是不好吗?1+1都要小于0.5了这谁受得了??你再写你那个破乐队音乐,一辈子也就混个温饱了

书友18201 2个月前

这本书写的很割裂,每次读到关于乐队的情节就直接跳过(我看其他小说从来没有过),关键乐队情节还不少,别人写美娱文是基本都在拍电影没有生活,你写的倒是有生活了,特么生活全是玩乐队!还不如不写!读的恶心死我了!

书友78046 1年前

主角不像是25岁像15岁,天天咋咋呼呼的

梦之呼唤 9年前

我一直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有时候就不能看下去了,要等一段时间再看,后来明白了,事实上,这本小说的剧情是非常好的,但就如标题所写,这本书的内心感情描写太过了,一本书需要有感情描写,但凡事不可太过,这本书的内心描写已经接近于戏剧,也就是说,过于夸张,现实生活不可能有,或者说,不可能一直有,这样一直过度描写内心感情是会让人厌烦的

春夏秋冬 9年前

令人反胃的感情描写。

无奈无力无语 8年前

前面还可以 感情戏简直恶心 卡梅隆描述严重前后不一 那么好的开头后来写成心机女我也是服 最后600章跳着看完

758009995 9年前

越写越垃圾,好像把男主角写成精神病就很有艺术范吗?但是我看到的是一群精神病,为了精神病而精神病,越看到后面,我越觉得男主角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私鬼,在这里面我反而喜欢主角的第三任女朋友,但是男主角把别人玩弄了,又说突然发现喜欢的别人。就是一垃圾,弃书。

书友76546 3年前

小说写的真的很细腻,男主写的也很能够让人记住,不像一般的看完名字都记不住,就搞来搞去的。但是关于唱片和票房的时间线写的很分裂,一写到这些就写到一年之后,结果几章之后又回到原点,看着很割裂,还有就是女主,真的是从刚开始就发展,然后一直没在一起,断断续续的暧昧看着真的好累。

书友02462 3年前

细节方面过于注重了,很多不必要的场面大写特写,描写一个人总是喜欢用惊艳,周围人陷入呆滞,时间都仿佛静止一样等修辞手法,拜托,好莱坞俊男靓女那么多没见过世面的人有多少?就算是写惊艳了一下再热情万分或言语混乱了一会儿都好,毕竟人不是上帝,后面有闪耀人眼睛的光环!除了一见钟情的人不会总是惊艳和呆滞,所以花花公子和大型场面这些字眼用少一点更好!

在孤独里冬眠 2年前

唉,文笔太空洞了

树下影 3年前

啰嗦地瓜味

书友97167 3年前

你看完了一章,你会发现等于看了所有,因为他每一章都是一个风格的手法,无味至极

小马哥 6年前

一个玩摇滚的重生跑去演电影,恶心

书友26771 3年前

上了就脱了,感情戏写的真渣

格鲁特 3年前

作者有什么新书吗?

有时右逝 9年前

我之前看过作者的另一本书大艺术家,很遗憾看了几十章就直接跳过去看结尾了。这本我本来觉得会好一些,因为作者毕竟已经写过几百万字了,应该会有明显的进步,然而并没有。 开头但是不错,直接给出了主角从事电影行业的理由,不过为什么我觉得怪怪的,一个上辈子的摇滚乐手重生之后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抄歌而是演电影?而且你确定主角会演戏?上辈子不会是在横店玩儿摇滚吧? 我看的不多,只看到主角跟塞隆上完床毒瘾犯了,回家之后打电话道歉而塞隆的室友又直接断章取义的时候我就闻到了浓浓的狗血气味儿。拜托她的室友难道是狗仔吗?职业病要不要这么重? 最后总结,作者的文青病又犯了。。

苍狼→望月 9年前

我也是醉了,既然会唱歌,为毛要组队。

苍狼→望月 9年前

主角真是撒比

…… 9年前

不是因为虐心 也不是因为乱扯 但他们的感情戏真的恶心到我了[t]

书友69829 9年前

本文应改名为《开兰斯特先生与被其抛弃的男人女人以及母亲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唉偶你呀 9年前

拍一个电影水了几十章,然后作为穿越人士竟然没做其他事,尽演电影了,

疯魔或以梦为马 9年前

雨果的对卡梅隆的感情我也是不想說。。。

540517748 9年前

穿越之前是多风光多厉害,咋穿越过去就委了。一会被打击了,一会又不行了,一会不把感情看太重,一会又为感情要死要活的,看着怄火。猪脚来于后世,至少提前了20多年,怎么就没有一个穿越者的心性和对音影界概念。刚开始就不要以穿越者开头,直接说猪脚的明星梦奋斗史还好点。

守空城  等一旧人 9年前

后期很狗血,果断删除,主角情感写的太渣

wjh_yi 10年前

男主居然还咬下唇我也是醉了

Shylot 10年前

整本书看起来比较爽,到时由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毫无转折变成美国佬,有点儿接受不良。男猪脚,按道理来说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男人,但是对待查理兹时,太扭扭捏捏,如果这是作者用来吸引读者的梗,熬不得不说,作者做到了,就是就总体而言,给人的感觉太违和。雨果和查理兹对待彼此的态度,让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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