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幻梦诀》{隆重推荐顽无名小说《阴阳圣尊》、《末日战仙》}原本遭人白眼的掉车尾张震,巧合与幻梦戒认主,得到旷世奇遇;后又因救掉崖双美,再获混元神尊传承。从此咸鱼翻身,抱得..
我特么最不喜欢的就是第一人称
第一人称,差评。
好逗,我都喷了,他娘的智商这么低。我实在忍不住吐槽了。
草!用什么第一人称!
真心不喜欢第一人称
小学生也能写这样的小说啊
小学生文笔
刚开始写就这样,想美女想疯了
旁白太多,建议作者修改一下
“黑色蕾丝关不住,一条大腿出墙来。”
猪脚身居混沌血脉一个月才修到筑基巅峰?
看了简介就没心情看了……
为什么猪脚可以修仙为什么还要练武还拿灵石去拍卖直接去开翡翠不就行了
看了十几章就看不下去了,猪脚真留
比小白还小白,只要一报出逍遥公子这个称号无数小弟拜服,敌人跪下唱征服。女人见了发花痴!没了他就活不了。简直把我给看瞎了![sdz][sdz][sdz]
我也是醉了,看了几年的小说没有一本让我看了一章就果断弃书的!
你丅M不会写小说也不用重复这么多吧。
怎么和入梦神诀开头一样[ldln][ldln][ldln]
小学生作文? 你我他 还没脱胎?
看着没意思
开头不错
作者就是一2逼。
作者就是一2逼
滚
第一人称,胆挺大
有木有同感
你们不要说第一人称了。第一人称在以前是小说最流行的格式,很多人都要,现在不一样了,所以别说什么了。OK?
我也讨厌第一人称,再好看也不看
草泥马,该死的第一人称,我一分钟看完了
不是用第三视角[sweata][sweata]
我特么最不喜欢的就是第一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