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魔术师”约翰逊传球更好的是什么人? 控球法师!
NBA会让黄种人统治?作为核心夺一冠都是奢望!
说的好像科比和艾弗森球商是负数
黑科比黑的不遗余力
看到300来章,实在倒胃口了,主角太渣,女主聂家里出了事,不愿连累主角,主角居然连问一下都不问,还跑去欧洲打球,太恶心了。别拿没电话没地址说事,如果关心,肯定不是这样的。举个例子,如果老婆突然失踪了,家里人会是什么反应?
作者在九十九章把艾弗生写出比科比还独的人,
写的太假了,猪脚仅仅依靠一个场均上双的助攻和勉强上双的得分居然能得到总冠军,还是新秀赛季。呵呵,NBA总冠军那么容易打。只能说猪脚是开挂了各种运气爆棚
作者一开始可能想塑造双商高很受欢迎的主角,可看着看着,感觉周轩都快把自己当成上帝了,球场上帝,场外也是上帝。就聂语嫣不告而别这事,确实不对,可周轩从头到尾就想着自己,怪怨她怎样怎样,怎样辜负自己,怎样不信任自己,全没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一想,有没有想过聂也是为了不想影响他的形象才走的
聂语嫣不辞而别,有一份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周轩,也有一份是为了周轩形象着想,怕自己父母的事影响到周轩,可周轩在聂离开后,除了抱怨责怪外,又何尝有过一丝努力,就这么说自己多痛苦傻等着她回来,感觉也是挺恶心的,和艾玛在一起后,不提聂不就好了,作者还非要写周轩多伟大,多深情,恶不恶心
你去看看王朝教父,去看看传奇缔造者。那才叫篮球小说。人家夸张也不会有你这样看到感觉那么假。这书平庸而无看点
NBA选秀次轮新秀不是大卫斯特恩来宣布的。那是副总的活[cj]
第一章就恶心到
一分,讨厌第一赛季就拿总冠军,又不是在一个强队
没人要的第一个赛季就拿总冠军
写得不错,但是在书里面黑了蜗壳,评分有点低啊哈哈。
重复 重复 重复……不断的重复之前的情节,看到百来章,看不下去。平凡的像生活,太平凡。我不想看小说也像生活一样平凡。
真是一本好书,篮球竞技类里,我最喜欢的
轩黑轩蜜这俩称呼很恶心,小说猪脚本身是虚构的,但是球迷是建立在真实观众基础上,一个劲子虚乌有的事往真实社会影射什么呢?非常腻歪好吗!
感情戏写不好就不要写,最大的败笔
渣男,活该屌丝一辈子
主角和聂语嫣分了几百章了,直接不要提就好了,无视这个消失了的前女主前女友不就好了,作者还非要一次次的把聂语嫣在主角和他朋友的对话提出来里,拉出来鞭尸,有意思吗,凸显周轩的伟大和深情?凸显主角被伤的多深?没有,只觉得主角人很渣,和两姐妹,艾玛,姚明聊天,次次都要拉前女友出来鞭尸,无
看了评论,在验证自己看的,给个一星吧,
主角就是一个种马。没必要迎合读者而放弃女主
作者下本书叫什么,什么时候出啊?
第二个
今天科比最后一场了
刚开始还一直觉得主角很专情,没想到最后居然为了自己的萝莉控,出轨实在是受不了[h]
合胃口就行,有什么入不入眼的
挺好的一本小说,我都看4'5遍了
前段有些数据还好,后段直接就一傻冒b
rt。不过觉得写得超级棒啊!
NBA会让黄种人统治?作为核心夺一冠都是奢望!